机关党总支、各科室,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已经中心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荆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4年11月18日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荆门市市直采购人内控建设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71)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系统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一、目的以及依据
为规范单位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堵塞采购漏洞,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清晰的政府采购运转和控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各类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以及采购方式
本制度适用范围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一切采购业务,采购方式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三、岗位设置以及职责
单位政府采购设置政府采购专员,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联络、数据统计、以及相关协调工作,由财务科相关负责同志担任;采购预算专员,负责政府采购指标的申报与核实,由财务科会计岗位同志担任。设置询价小组,负责采购业务询价、议价,询价小组由单位(部门)领导、党组织纪检委员、业务部门经办人等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履约验收小组,负责采购业务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履约验收小组成员应当是熟悉掌握该政府采购项目技术需要的技术人员(专家)、采购人使用部门人员、采购人采购项目有关人员或受托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等,其中采购人至少1人参加。验收小组由采购人和相关技术人员(专家)等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四、采购业务流程
(一)编制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编制部门预算时,由财务科收集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采购需求,汇总形成年度预算,并报主管单位和财政局审批。项目预算金额确定后,原则上应于正式采购活动开始前至少30日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录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并同步推送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涉密项目除外)。
追加(核减)采购预算,按上述流程执行。
(二)采购申请。项目实施职能科室(单位),根据批复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提交采购申请,金额在5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经项目实施职能科室(单位)报中心分管业务领导审批后,执行政府采购流程。5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项目实施职能科室(单位)按程序报中心党组研究同意后,依规执行政府采购流程。
(三)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其他项目可委托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采购。签订采购代理协议,明确代理采购事项等,代理协议按单位合同签订流程办理。
(四)执行采购合同。项目实施职能科室(单位)在采购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依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并按照单位合同签订流程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名称、标的、数量、单价或金额、质量要求、履约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售后服务、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采购合同签订的2个工作日内财务科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合同备案工作。
(五)开展履约验收。项目实施职能科室(单位)组织验收,成立验收小组,通知供应商参与验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逐项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做好验收记录,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对验收内容负责。对货物类采购项目,收到货物1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验收,对服务和工程类采购项目,在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由验收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中心分管业务领导作出处理决定。
(六)资金支付。由财务科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办理资金支付。对货物类采购项目,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对服务和工程类采购项目,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发票3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处理。对应当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的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由项目实施职能科室(单位)负责牵头组织业务需求等其他部门进行答复;对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的询问、质疑和投诉,项目实施职能科室(单位)应当督促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规范答复。询问、质疑及投诉答复应当坚持公平客观的原则,本系统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对应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和投诉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相互制约管理
为规范政府采购,单位针对不同的项目设定询价小组、履约验收小组,具体人员根据项目性质按照本制度第三部分“岗位设置以及职责”要求分类设置,人员以及其职能互不交叉,每个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工作人员共同办理业务。各小组成员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各自对所负责的业务负责。
六、监督管理
党组织纪检委员负责中心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采购工作的内部监督管理,对采购活动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对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处置违规行为、加强风险防控,实现政府采购内部权力运行有效制约。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必须恪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做到清正廉洁。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荆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印发